案件詳情:近日,在江蘇南京,博士毛某要求七歲和五歲的子女學習高數和文言文,且經常出現謾罵、毆打行為,其妻子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法院裁定,批準頒發保護令。
京云律師事務所王興華主任做客《法治進行時》欄目 針對這個事件《法治進行時》的主持人提出了相應的一些問題,來看看王主任怎樣的回答。
保護令是什么,還可以見孩子嗎,能繼續生活在一起嗎,違反了會怎樣?
人身保護令全稱人身安全保護令,是指當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申請頒布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法院通過他來保護你的安全。
人身安全保護令并不是剝奪了家長撫養子女的權利和義務,他們仍然可以看望孩子,撫養孩子,每個人身安全保護令禁止的行為都是具體的,各不相同。只要當事人違反了這些禁止的行為哪怕只是語言暴力,或者精神壓制,只要違反了保護令,就可以申請法院對他進行處罰,是法院的司法處罰,并不是公安機關的治安處罰。而且不但可以要求法院處罰,也可以直接報警,最后轉法院實施處罰。
保護令的作用
有了這個保護令,毛某禁止對妻子及兩個孩子實施家庭暴力。我們說,精神侵害也是家庭暴力,以愛之名實施暴力行為,公權力應積極干預,有效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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