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沒想到的是,去年馬先生父母的老宅拆遷,老人為了讓兒子兒媳有好的物質保障,安安心心過日子,于是私下簽署了一份承諾書,承諾放棄拆遷安置房的產權,將產權送給兒子兒媳。現在,老兩口知道了他們離婚的事,想反悔還來得及嗎?前兒媳已經起訴要求分割房產了,現在馬先生一家該怎么辦呢?
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主任王興華表示:
馬先生的父母給兒子兒媳簽的這份承諾書,并不是一份針對拆遷利益的家庭內部協議,而是為了給子女小家庭提供更優越、穩定的婚姻生活質量和環境,而對他們的贈與。
從常理出發,子女小家庭在接納父母的房產的同時,一般要承擔起養老的責任,現在馬先生離婚,在小家庭已經解體的情況下,老兩口放棄自己的房子產權,使得養老保障中最基本的老有所居都無法滿足,這有違公平合理的原則,所以老兩口在房子沒有過戶之前,可以主張撤銷對兒子兒媳的贈與,兒媳也無法繼續要求分割房產。
王興華律師在這也提醒老年人,處理房產的時候要慎重,即便是為了子女家庭創造良好的婚姻生活環境,也應當盡可能地保障自身地權益,可以在贈與時明確約定條件,比如約定子女的贍養責任、自己的居住權等等,如果遇到此類問題的,建議咨詢專業法律人士。
法律鏈接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條第一款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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