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酒店丟棄43瓶沒喝完的水被警告?反浪費人人有責!
2023-03-08 閱讀:357 京云律師整理
一酒店丟棄43瓶沒喝完的水被警告?反浪費人人有責!
因為顧客礦泉水沒喝完,酒店要被處罰,您聽說過嗎?近日,南京市場監管局在對一家酒店檢查時發現,一場會議結束后,會議室留下48瓶飲用水,其中有43瓶開封后沒喝完,就被保潔員直接丟棄。
同時,這家酒店也沒有按規定張貼反食品浪費標志,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執法人員責令酒店立即改正,當場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給予警告,目前,涉事酒店已經整改。

對此,網友說,這種現象其實非常普遍,很多會議和活動現場都會丟棄很多水,最好是提供小瓶裝的水,可有些網友對此表示不解,酒店丟掉已開封沒喝完的水不是很正常嗎?這可不興回收。酒店為什么會被處罰呢?對于這件事,我們來聽聽法律專家的解讀。
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王興華主任表示:2021年,為了厲行節約、防止浪費,我國專門制定了《反食品浪費法》,全文主要針對各類主體責任做出規定,具體來說,餐廳酒店等餐飲服務經營者、設有食堂的單位、學校、外賣平臺、旅游經營者、超市商場等食品經營者和個人等主體,都有防止食品浪費的義務。
王興華律師表示:在本事件中,這家酒店沒有主動提示參會者不要浪費水,也沒有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違反了《反食品浪費法》,所以被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但是不能說顧客不被受罰,就不需要節約資源,一粥一飯當思來之不易,反對食品浪費,需要我們大家共同的參與和努力。
【法律鏈接】
《民法典》
第九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于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食品,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食品,包括各種供人食用或者飲用的食物。
本法所稱食品浪費,是指對可安全食用或者飲用的食品未能按照其功能目的合理利用,包括廢棄、因不合理利用導致食品數量減少或者質量下降等。
第七條前兩項 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采取下列措施,防止食品浪費:
(一)建立健全食品采購、儲存、加工管理制度,加強服務人員職業培訓,將珍惜糧食、反對浪費納入培訓內容;
(二)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或者由服務人員提示說明,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
第二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餐飲服務經營者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違反本法規定,餐飲服務經營者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明顯浪費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法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在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造成嚴重食品浪費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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