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棗莊市嶧城區人民政府決定,為滿足嶧城區房地產開發建設用地需要,擬征收壇山街道邵樓社區集體土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嶧城區人民政府組織自然資源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等部門和壇山街道辦事處根據土地現狀調查結果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擬定了《壇山街道邵樓社區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現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擬用于嶧城區房地產開發建設,用途為城鎮住宅用地。上述地塊位于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棗莊市嶧城區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的批復》(魯政土字〔2022〕333號)批準的成片開發范圍內。
二、擬征收土地的位置、地類及面積
本次擬征收壇山街道邵樓社區土地,位于嶧城區曹莊路東側,民主路北側,總面積0.5243公頃,其中:農用地0.5243公頃(水澆地0.4847公頃、農村道路0.0396公頃)。
三、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
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魯政字〔2020〕74號文公布的嶧城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擬征收土地位于棗莊市市區第II級區片,補償標準為115.5萬元/公頃;其中:未利用地補償標準為92.4萬元/公頃。
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按照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棗莊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魯自然資函〔2021〕1944號)的規定執行。
四、安置意見
經與壇山街道邵樓社區協商,對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業人口采取以下(二)、(三)方式安置。
(一)調地安置。由壇山街道辦事處和邵樓社區征得村民同意,擬在征收土地經依法批準后按照有關規定對承包土地進行調整。
(二)貨幣安置。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撥付到邵樓社區后,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研究征地補償安置費的具體分配方案。
(三)社保安置。征收土地按照1.5萬元/畝標準,在征收土地報批前一次性劃入當地社會保障資金專戶,共計社會保障補貼11.7968萬元。由嶧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邵樓社區研究制定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方案,在征收土地經依法批準后,辦理參保事宜。
五、辦理補償登記安排
擬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及其他相關權利人應自公告發布結束后5日內持相關權屬證明材料到邵樓社區辦理補償登記并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
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補償登記和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的,以《土地所有權調查確認表》《土地使用權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調查確認表》為準。
對個別征前未達成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的,按照批復方案和上述現行標準執行。
六、其他事項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社區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和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同時予以發布。本公告公示期為30日,自2022年12月30日起,至2023年1月29日止。
擬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如認為擬定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應在公告結束前書面向嶧城區自然資源局提出書面聽證申請,聽證申請書送至嶧城區自然資源局。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
特此公告。
農村征地拆遷,如何判斷補償標準是否合法?
一、拆遷之后現有生活水平是否被降低
征地拆遷的基本要求是要確保拆遷戶的現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這是征地拆遷工作堅持的底線。
二、補償價格是否參照周邊房屋市場價
這也是判斷我們是否會被拆窮的重要標準。
對于房屋拆遷,法律規定有兩種補償方式:1、房屋置換,相同地段最低拆多少,補多少;2、貨幣補償,最低是周邊相同地段類似房地產市場價。
除此之外,補償的項目還包括搬遷費用、臨時安置費用和停產停業損失等幾方面。
三、是否堅守“先補償,后搬遷”的原則
拆遷是為公共利益進行的行為,必須是在給予拆遷戶充分補償的基礎上進行的。
所以提醒廣大被征收人,為保障最后補償款的合理性,一定要堅守先補償后搬遷的原則。
拆遷補償不合理不用慌,拆遷戶可以提起行政訴訟或者申請行政復議,維護自己的利益,必要時可以找專業的拆遷律師咨詢或委托進行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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