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城鎮化不斷的加快建設,對土地的需求也就越來越多,然而,一些涉及到征地拆遷賠償的村官們,在征地拆遷當中,經常利用土地補償做文章,欺上瞞下,在政府、企業、群眾中三頭獲利。以下是云合合專業律師網的律師對于村官侵占貪污征地補償款這種現象的法律解析,如村民自身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要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進行維權。
侵占貪污征地補償款應負的法律責任:
《民法典》第243條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補償費等費用。
《土地管理法》第80條規定,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單位的征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可見侵占或挪用征地補償費實際上屬于貪污、挪用公共財產,應當由司法機關處理,尚不構成犯罪的,要依法給予行政處分。行政機關侵占、截留、挪用被征收土地單位的征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的,對有關責任人員,根據情節給予記大過、降級、撤職或開除處分。
按照《刑法》第271條、272條的規定,對于侵占、挪用征地補償費的一般主體,即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的人員,追究侵占罪和挪用資金罪的刑事責任。按照《刑法》第382條、383條、384條的規定,對于侵占、挪用征地補償費的特殊主體,即國家工作人員,追究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刑事責任。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村民委員會等村基層組織人員侵占、挪用征地補償費的適用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
國家相關部門就發布了《關于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通知》、《關于依法嚴厲打擊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的通告》。而在《關于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的通知里就強調了,把持基層政權、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壟斷農村資源、侵吞集體資產的黑惡勢力;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的“村霸修等黑惡勢力;在征地、租地、拆迂、工程項目建設等過程中煽動閹事的黑惡勢力;在建筑工程、交運運輸、礦產資源、漁業摭撈等行業、領域,強攬工程、惡意競標、非法占地、濫開濫采的黑惡勢力;在商貿集市、批發市場、車站碼頭、旅游景區等場所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收保護費的市霉、行霸等黑惡勢力等。同時,堅決深挖黑惡勢力“保護傘”。可見國家對于掃黑除惡的決心是多么的堅定。對此,對于“村官”的腐敗現象,可以說是有得治了。
應對策略
面對村干部貪污冒領、截留挪用征地補償款時,村民可向相關部門及時的反應,如果相關部門漠視農民權益,對違法行為不管、不問,村民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要求其履行職責。
即使遇到“強征”、“強拆”,也一定要保持冷靜,及時報警并以錄音錄像的方式保留證據;由于征地、拆遷案件比較復雜,專業性又強,村民最好及時委托律師代理維權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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