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伴去世之后,老張給兒子寫了一份遺囑,把自己名下給老伴住的房子留給兒子。后來,老張跟照顧自己的保姆產生了感情,老張偷偷給保姆寫了一份贈與協議,把房子贈與保姆。現在,老張去世了,那么這套房子究竟該歸誰呢?
王興華律師對此表示:
首先老張的遺囑和贈與協議都是有效的,但是遺囑有個特點,就是在去世之前都是可以變更或撤銷,老張在去世前偷偷寫給保姆的贈與協議,事實上它和遺囑又是對同一套房子進行的處分,實際上是撤銷了遺囑的內容,對房屋的處分有新的變化,應當以最后的變更為主。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這套房子是老張和自己老伴的夫妻共同財產,有一半財產是老伴的,這一半在老伴去世之后本來就應該按法定繼承,由老張和小張來繼承,老張贈與保姆的只是自己的那部分產權,所以這個房子最終的結果應該是小張也有份額,保姆也有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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