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與郭某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租期為2年。后來因房屋要拆遷,無法繼續居住,李某某就找到郭某商量房租后續事宜。因房屋租賃合同還沒有到期,房屋突然要被拆遷,李某某也沒地方住,于是就要求郭某繼續履行合同為其和家人安置住的地方。郭某認為房屋拆遷并不是自己意愿,而是政府行為,造成合同沒法正常履行,雙方租賃合同也應終止。租賃的房屋被拆遷承租人有賠償嗎?
拆遷律師解析:
郭某的房屋拆遷后,李某某與郭某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并不因此就失去效力,雙方的租賃關系仍存在。本案中,李某某和郭某沒有解除租賃關系,郭某在得到相應的補償金后,并沒有對李某某進行安置,是一種違法行為。
如果李某某與郭某對解除該房屋的租賃關系達不成協議時,由拆遷人出面為李某某調換房屋,且雙方之間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所以郭某說的房屋拆遷不是自己的意愿,是政府行為,以此為理由直接終止租賃合同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因房屋拆遷、征收給承租人造成影響的,為了保障房屋拆遷、征收工作的順利進行,以及保障承租人利益,應給予承租人補償。本案中,李某某以前所租住的房屋被拆除后,李某某可以住在提供給房東郭某的補償安置房內,如果兩個房屋條件有差異,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調整租鑫,若郭某不愿意或不能繼續履行合同,李某某可以解除租賃合同,并要求郭某給予適當的補償。
京云拆遷律師提醒:如果租的房子突然被拆了,或者被告知要房屋拆遷了,不要慌張,一定會找到有效的解決方式。如果您在要求補償的過程中屢屢碰壁,也可以及時咨詢專業拆遷律師,尋求更有效的幫助。
免責聲明:本網部分文章和信息來源于互聯網,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和學習之目的。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立即聯系網站管理員,我們會給與以更改或者刪除相關文章,保證您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