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你省《關于新建重慶至昆明高速鐵路川渝段(云南省境內)建設用地的請示》(云政報〔2023〕20號)業經國務院批準,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鹽津縣將農民集體所有農用地0.738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并辦理征地手續。由當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規提供,作為新建重慶至昆明高速鐵路川渝段(云南境內)工程建設用地,并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當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及時核發劃撥供地文件或簽訂有償使用合同,并上傳土地市場監測與監管系統。
二、你省應督促有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落實征地補償費用和安置措施,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保障體系,妥善解決好被征地農民的生產生活,保證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地補償安置不落實的,不得動工用地。
三、你省須督促建設單位依法履行復墾義務。
四、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
土地補償費的分配對象與分配原則是什么?
1、實行統一安置的,土地征收補償標準歸該集體經濟組織。放棄統一安置,實行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被征地農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補償費分配對象為被征地農民;實行平均分配,分配對象為該集體經濟組織全體成員。
2、已經實行農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補償費分配對象為該土地股份合作制組織的全體股東。
3、農村土地沒有實行家庭承包經營,仍然實行統一經營的,其分配對象為該集體經濟組織的全體成員。
4、征收、征用集體經濟組織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園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補償費分配對象為該集體經濟組織。
5、征收、征用集體經濟組織的機動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補償費分配對象為該集體經濟組織具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新增人口。
分配原則
農村征地補償費的分配須遵循以下原則:
1、民主議定原則和合法性原則。村民自治必須是真正的大多數村民的集體意志。
2、平等原則。在進行征地補償款分配中,要充分保障每個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正確地處理利益關系。
3、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集體成員在享有分配利益的同時要考慮其對集體所盡義務的大小,做到權利與義務相一致,公平合理地分配征地款。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咨詢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
免責聲明:本網部分文章和信息來源于互聯網,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和學習之目的。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立即聯系網站管理員,我們會給與以更改或者刪除相關文章,保證您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