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2015年,王先生與市郊某村村民集體簽訂了以年租金90萬為期20年的土地資源使用價值租賃服務協議。王先生投資500多萬元用于開辦不銹鋼加工廠,并且辦理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2020年王先生又投入1000萬元用于擴大生產經營規模。然而,王先生聽到消息,該地區將在2年內拆遷。作為將來的準被拆遷人,企業要做的就是做好準備應對即將來臨的拆遷。如何應對拆遷,首先就要了解企業在拆遷中有哪些補償項目,然后針對這些補償項目具體做準備。云合專業律師網律師結合法律規定及實務經驗,對于企業拆遷應該怎么補償?企業拆遷補償標準都包括那些?進行解答。
1、房屋價值補償
對于我國房屋、建筑物的補償,應當以相關企業房產進行證明登記的建筑面積為計算技術標準。由于歷史原因不能辦理房地產證和土地認證,可以根據實際計量確定。房屋、建筑物的價值一般應由拆遷人、被拆遷人共同委托評估公司,評估公司可以根據國家相關風險評估信息技術發展標準,確定房屋、建筑物的實際應用價值。對于違章建筑,一般是不補償。換言之,拆遷來臨,企業要把廠區的房屋合法化,對沒房產證的房屋及時辦證或申請建造許可手續。
2、土地價值補償
營業場所一般是租賃的。租賃的土地可以分為租賃國有土地和租賃集體進行土地利用兩種。企業搬遷必然導致這種租賃關系的終止,那么企業在租賃合同中如何保護期望的利益呢?基于此,企業在面臨拆遷時,就需要有一個明確的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約定土地的面積、費用、期限及違約責任等情況,這些信息用以把企業的期待利益確定下來。即是說,針對這一項補償,企業需要把土地使用權合同查漏補缺,快到期的合同應及時續簽。
3、企業職工的安置補償費用。
因拆遷而解聘公司員工的安置補償成本費用,在法律政策法規政策性文件中并沒有一個詳細設計規定,屬于拆遷當事人之間相互協商爭取的項目。如果搬遷導致職工被解雇,則應當按照具體與職工簽訂的合同,并結合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給予補償。鑒于此,對于企業尚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要及時補充簽訂勞動合同等手續。
4、停產停業損失補償
2011年頒布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條例》第十七條、第二十三條規定,對被征收房屋停產經營造成的損失予以補償,根據征收前房屋的收益情況和暫停營業時間確定補償金額。各省市對停產停業計算的標準并不一致,該項補償也是拆遷補償項目里彈性最大的一項。對于這個問題,企業可以從本地區停產停業損失的計算方法著手。比如:對近幾年的資金流水、繳稅證明、正在履行的合同等材料。
以上僅僅是企業拆遷都有哪些補償列舉。畢竟各省市的政策不同,各項補償計算標準也各有差異,包括每一個企業都有其自身特點,因此,面臨拆遷,企業應當盡早做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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