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先生租王女士夫婦的房子已經好幾年了,去年他又續交了房租和押金,沒想到最近有人找上門,自稱是新房東,要求張先生騰房。原來,這處房子已經被法院拍賣了。
張先生只能配合搬了出去,之后,他找到王女士要求退還房租和押金,但王女士卻說張先生沒交接擅自搬離是違約,不同意退錢。張先生還能要回房租和押金嗎?
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張悅律師表示: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王女士和丈夫作為房屋的出租人,對出租房屋負有瑕疵擔保責任,不僅要保證出租的房屋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并且要保證房屋不會因為第三人對張先生主張權利,而影響張先生使用房屋。
所以在這套房子面臨產權轉移問題時,王女士夫妻二人應該采取積極措施保證張先生作為承租人對房屋的使用不受影響,而王女士夫妻怠于履行出租人的相關義務,致使張先生只能被迫搬離,且張先生在續約時并不知曉房子被拍賣,所以作為善意相對人,有權利請求王女士夫妻承擔責任,對未使用部分的租金應予退還;另外,雖然張先生在搬離交接一事上存在瑕疵,但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是因王女士夫妻所致,所以張先生也并不構成違約。
法律鏈接
《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三條 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對租賃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請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張權利的,承租人應當及時通知出租人。
免責聲明:本網部分文章和信息來源于互聯網,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和學習之目的。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立即聯系網站管理員,我們會給與以更改或者刪除相關文章,保證您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