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5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中衛市A整形診所執業助理醫師李某某應銀川市B整形醫院邀請,在未在當地衛健部門注冊執業的情況下,赴B整形醫院對被害人梁某某實施“抽脂手術”。
3天后,梁某某經送其他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經鑒定,本案醫療過失行為與患者死亡存在直接因果關系,該醫療事故等級為一級甲等醫療事故。2022年12月8日,金鳳區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李某某犯醫療事故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個月。
對此,有網友表示,因為事故致人死亡才判十個月是不是有點少了,也有網友表示“醫美亂象監管部門管理缺失,難辭其咎”,這本來是個美麗的故事,卻因此變為一個令人悲傷的事故,那么,法院為什么這樣定罪呢?
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主任,王興華律師表示:本案發生在醫療美容領域,專業性較強,難點在于兩方面,一是李某某是否存在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等嚴重不負責任的行為,二是醫療行為與危害后果之間是否具有刑法意義上的因果關系。經過研究論證,李某某作為執業助理醫師,不具備獨立實施醫療美容外科手術的資格,在無主診醫師指導的情況下違規實施手術,結合相關的鑒定意見書、證人證言等證據,最終認定李某某的行為構成醫療事故罪。
王興華律師表示:19歲正是人生最美好的年華,女孩生命的逝去讓我們為之扼腕嘆息。值得注意的是,這并不是一起孤立發生的整形美容醫療事故,近幾年類似的事件頻頻發生,給受害者以及家屬帶來極大的身體和心理傷害,也引發了我們對整形醫療美容領域的質疑和擔憂。
王興華律師在這里提醒大家:要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責任人,一定要選擇正規醫療機構,查看機構和醫護人員的從業資質證明,就手術風險和醫生做充分的溝通,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風險和損失。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條 【醫療事故罪】醫務人員由于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五十五條 醫療機構發生醫療事故的,由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醫療事故等級和情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限期停業整頓直至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執業許可證,對負有責任的醫務人員依照刑法關于醫療事故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
對發生醫療事故的有關醫務人員,除依照前款處罰外,衛生行政部門并可以責令暫停6個月以上1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
《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
第五十三條 醫患雙方在醫療糾紛處理中,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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