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丈夫過世后,繼子小劉說按照父親遺囑房子就是他的,而且父親和譚女士結婚時,小劉已經成年,他對繼母沒有贍養義務,小劉要求譚女士立刻搬出房子。那么,譚女士該怎么辦呢?" />
但丈夫過世后,繼子小劉說按照父親遺囑房子就是他的,而且父親和譚女士結婚時,小劉已經成年,他對繼母沒有贍養義務,小劉要求譚女士立刻搬出房子。那么,譚女士該怎么辦呢?
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王興華主任表示:
雖然從法律上來說,依照劉先生的遺囑,小劉是房屋的合法所有權人,且小劉和譚女士二人也沒有形成繼母子扶養關系,但從情理看,譚女士與劉先生共同生活多年,履行了夫妻間的扶助義務,小劉仍與繼母譚女士形成姻親關系。
因此在實踐中法院也會考慮案件的具體情況,本案中由于劉先生過世后,譚女士沒有其它可居住的房屋,她因婚姻關系產生的對房屋的居住權并不因劉先生去世而消滅,小劉對譚女士在房內居住的現狀應予以尊重,在譚女士無其他住房,又沒有固定生活來源且對房子有合法居住權的情況下,小劉作為繼子,應當盡到扶助義務,他要求繼母立即搬離該房屋是違背公序良俗的,難以獲得法院支持。
法律鏈接
《民法典》
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七十二條 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者歧視。
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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