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對農村宅基地房屋買賣是嚴格限制的,只能賣給符合條件的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否則房屋買賣行為應當認定為無效。" />
我們都知道,農村宅基地通常是不能買賣的,尤其是城鎮居民,不得購買農村宅基地,即使買過之后,所簽訂的合同也不被法律允許,但是擁有城鎮戶口的趙女士,購買農村宅基地,并在上面自建房屋,卻得到的法院的支持,這是咋回事?
多年前,牛先生把自己在農村的一套祖宅賣給了城鎮居民趙女士,之后牛先生就搬到城里生活,戶口也改成了城鎮戶口。趙女士翻建裝修了房子之后,住了十幾年?,F在房子面臨拆遷,牛先生聽說,城鎮居民不能購買農村宅基地的房屋,他起訴主張合同無效,要求趙女士返還房屋。那么,這套農村的房子應該怎么辦呢?
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王興華律師表示:
我國對農村宅基地房屋買賣是嚴格限制的,只能賣給符合條件的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否則房屋買賣行為應當認定為無效。在本案中,趙女士是城鎮居民,不符合取得宅基地的條件,因此雙方簽訂的合同應當為無效,按照法律規定,合同無效后雙方所得的財產和房屋應當互相返還,但是本案有特殊情況,屬于現行法律無效原則規定的例外。
因為趙女士購買房屋后對房子進行了翻建,并且居住了十余年,對房屋已經形成了長期穩定的占有使用關系,而賣家牛先生戶籍已經從農村遷出,在城鎮另有房屋居住,綜合考慮以上的特殊情況,為了保持和諧穩定的居民生活,趙女士也無須將這套房屋返還給牛先生,仍然可以繼續居住使用。雖然我國法律對宅基地房屋買賣的案件做無效評價,但是在實務處理上,既需要符合法律認同,也要得到社會認同,要站在老百姓的角度切實考慮,這樣才能真正解決老百姓的問題。
農村宅基地買賣注意事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和相關法律規定,我國農村宅基地的轉讓是被允許的,但需要滿足以下四點:
1、需經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和鄉級政府的批準;
2、轉讓人與受讓人同為本村村民;
3、受讓人無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
4、宅基地使用權不能單獨轉讓,須與住房一并轉讓。
另外,轉讓人戶口應該已經遷出本村或屬于“一戶多宅或多房”。如系一戶一宅,須明確表示不再申請宅基地,且有證據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與其他近親屬合戶居住。符合以上條件,房屋轉讓才能順利進行。
除此之外,全國各地普遍存在的宅基地“買賣”行為,一旦產生糾紛進而訴至法院,就將面臨宅基地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的法律后果。因此,買之前,建議咨詢專業律師,以免產生不必要的法律糾紛。
免責聲明:本網部分文章和信息來源于互聯網,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和學習之目的。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立即聯系網站管理員,我們會給與以更改或者刪除相關文章,保證您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