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詳情
但因對遺囑形式的認知存在局限性,打印遺囑并未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因此,遺囑的效力成了很大的問題,房屋無法依照遺囑進行繼承。于是,李某香父親、次子李某二和李某香準備通過法律途徑起訴,要求依法繼承屬于其母親的房產份額。
律師介入
對于兩套與繼承有關的房產,李某香打算委托專門處理房產糾紛的律所來處理案件。在北京眾多律所中,李某香最終選擇了專注于房產糾紛的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王國龍律師熱情接待了李某香,在了解基本案情后,王律師告訴李某香,沒有見證人在場的打印遺囑雖有瑕疵,但并非不能依法分割遺產,李某香的問題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經過認真考慮,李某香最終將案件委托給了王國龍律師處理。
接案之后,針對李某香的案件,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王國龍律師立即成立專案律師團隊,針對案情,敲定訴訟策略,起草民事起訴狀,分工調查取證。對于遺囑繼承案件糾紛,被繼承者的死亡證明、火化證明、親屬關系證明、遺囑、房屋產權證明等都屬于必要的書證材料。在梳理相關證據后,立即按照分工調取相關證據材料,因前期準備工作充足,為后期工作帶來了很多便利。
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王國龍律師巧妙借助其他證據,佐證打印遺囑的真實有效性。本案中,被繼承人所立遺囑的內容是打印形成的,且打印遺囑并無見證人在場見證、簽名。因此,打印遺囑的真實性和有效性是本案證據證明的關鍵。
法院判決
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王國龍律師經過與李某香溝通,了解到被繼承人生前曾立下一份手寫遺囑,后由李某香按照被繼承人的遺囑書寫稿打印成文字打印件,手寫稿與打印稿遺囑內容完全一致。因李某香父親健在,因此,在王律師的指導下,由李某香父親就當時的情況書寫了一份情況說明來佐證打印遺囑效力。
另外,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王律師了解到,早在2006年,被繼承人就在北京某公證處立有一份《贈與合同》公證書,內文與打印遺囑內容一致,可以佐證,打印遺囑是被繼承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最終,經過兩次法院談話后,在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王國龍律師的積極工作下,法院通過調解的方式結案,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調解協議。三原告起訴要求依法繼承屬于母親的房產份額。訴訟中,李某一、李某二、李某香均表示放棄繼承已故母親的房產份額,由父親一人繼承。當事人對處理結果非常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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