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沒有土地補償,只會針對房屋進行補償。集體土地征收,會有土地補償費。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拆遷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規定,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免責聲明:本網部分文章和信息來源于互聯網,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和學習之目的。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立即聯系網站管理員,我們會給與以更改或者刪除相關文章,保證您的權利。
上一篇:征地拆遷民事訴訟可以嗎
下一篇:沒有土地證拆遷能否獲得補償?